在知识产权争议纠纷中,域外证据的列举较为常见,相关证据的证明目的,主要集中在证明在先发表,以及证明域外侵权内容这两个方面。 由于防火墙的存在,部分域外证据在大陆地区无法正常访问展示,而相关内容的展示固定往往需要借助魔法的帮助,翻墙取证行为与相关行政处罚案例常见引用《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六条规定相悖,证据的列举面临对方质证和法庭能否认可的检验。 鉴于此,笔者梳理了涉及域外证明内容(下统称”翻墙证据“)举证相关案例及法院认定,以其借鉴或是优化举证途径,以便能够达到举证目的。 以下为案例摘要: 1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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